
- 执业经验:
李晓蕾女士拥有18年以上知识产权从业经验,擅长处理专利无效、专利诉讼及专利申请等事务,具备化学、机械、通信、外观设计等多个技术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尤其在医药、化学、化工及标准必要专利(SEP)领域表现突出。
在加入隆诺之前,李晓蕾女士曾任职于印度第二大制药企业,担任知识产权副总监,全面负责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事务。其间,她深入参与产品专利策略制定、专利分析与风险控制,对药品专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具有深刻理解。
李晓蕾女士亦具有知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背景,在专利无效、民事及行政诉讼、专利布局、企业专利战略等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无效及诉讼策略和法律意见。
在其职业生涯中,李晓蕾律师曾为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包括灵北、赛诺菲、武田、高通、宁德新能源等,代理的多起案件具有广泛行业影响。其中多个专利无效及诉讼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度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及最高人民法院典型裁判要旨案件。
- 工作经历:
2021年-至今 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利代理师
2019年-2021年 印度瑞迪博士实验室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知识产权副总监
2016年-2019年 北京华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
2007年-2016年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专利代理师
- 教育/培训:
2012年-2017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 知识产权法法学博士
2006年-2007年 英国阿伯丁大学 知识产权法LL.M.
2004年-2007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 知识产权法法学硕士
1999年-2003年 北京大学 化学学士
- 参与案件
- 日本住友制药株式会诉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
- 丽珠集团与韩国一洋药品株式会社专利侵权纠纷和专利无效纠纷
- 某客户请求CRISPR-Cas9基础专利无效及行政诉讼
- 灵北制药的多起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诉讼及行政裁决
- InterDigital公司与华为、中兴的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无效
- 赫名迪公司与华为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及相关专利无效
- 赫名迪公司与EVS声代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
- 荣誉奖项
2019年获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优秀兼职人民调解员
- 社会职务
2024年 被选任为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2018年 被聘为中关村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家
2017年 被聘为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 主要著述
《美国法中的帮助侵权》,知识产权出版社2018年出版《创新与竞争: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
参与编写《国外及我国港澳台专利申请策略》,知识产权出版社2018年出版
《如何理解马库什权利要求的范围》,发表于《电子知识产权》2017年第5期
《<专利法>规定的“为公众所知”的含义 》,发表于《中国发明与专利》2017年9月
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和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项目”中《澳大利亚、新西兰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研究》课题研究
博士论文:《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比较研究》,深入研究了美国、欧洲、日本及中国的间接侵权制度,将各国制度进行了比较,并对我们的间接侵权制度设计给出了建议
- 执业资格
2010年 取得中国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
2004年 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工作语言:
-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