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7日,在一年一度的AIPPI中国分会版权热点论坛上,发布了2024年度AIPPI中国分会版权十大热点案件。十大热点案件是通过“专家评选+网络投票”的方式推选得出,具有一定热度、亮点和代表性,为业界、学界等相关从业人士提供更多、更全面、更丰富的案例储备,引发对版权保护的关注和讨论,促进中国版权事业的发展。
其中,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全国首例涉“车联网”著作权侵权案入选十大热点案件之首。
案号:(2023)京0491民初11731号
【案情摘要】
原告腾某公司主张,三被告(爱某公司、小某公司、智某公司)未经许可,在某品牌汽车上的某视频观看应用车载端中提供原告享有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维权权利的电视剧作品《我只喜欢你》,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爱某公司辩称,相关视频系由用户上传,其行为不构成侵权;被告小某公司辩称,其系某汽车的生产制造商,与案件无关;被告智某公司辩称,其仅向某汽车车主提供车载移动互联网和某视频观看应用的下载服务,无法控制其中的作品提供行为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爱某公司将侵权视频置于某视频观看应用车载端的网络服务器中向用户提供,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智某公司系某品牌汽车的车载系统和应用管理服务的提供方,某品牌汽车车载端用户登录专有账号,才能使用某品牌汽车车载系统和应用的相关服务。智某公司与爱某公司合作,负责某品牌汽车车载系统中某视频观看应用车载端的上线、展示、推广;同时,智某公司提供了某视频观看应用车载端的会员套餐服务,并进行收款。智某公司作为涉案作品提供行为的参与者、获益者,与爱某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与其承担连带责任。小某公司作为汽车硬件制造商,未直接参与内容提供,依法无须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爱某公司、智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50万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推荐理由】
本案为国内首例车载系统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并首次解决车载系统这一新兴视听媒体载体的信网权侵权责任问题。本案综合考量了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仔细考察了视频平台的运行方式,明确了视频平台应对车载系统的侵权视频承担责任。同时,考虑到车载系统软件的运营方参与了车载系统的展示和推广,并提供了套餐服务,是涉案作品提供行为的参与者、获益者,应与视频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判决将车载系统的侵权视频纳入了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为规范车载系统的视频使用提供了行为指引,有利于推动汽车车载系统健康有序的发展,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意义。
本案还曾入选“2024智联网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和北京互联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十大典型案例”。
隆诺律所著作权团队
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著作权团队由一群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律师、律师助理组成,多名律师在拥有超过十年诉讼经验,尤其擅长处理由于技术革新、产业变化引起的新类型、疑难著作权案件。近年来,隆诺律所代理的多个案件屡次入选各级法院典型案例。由于成就卓越,隆诺律所2022至2024连续三年荣获《亚洲知识产权(Asia IP)》杂志“年度版权事务所”荣誉,并荣获《商法》“2023年卓越律所大奖-知识产权(版权)”奖项。
隆诺律所坚持以“始终为您多想一步”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全面的法律服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坚持以责任感为基本准则,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问题都会全力以赴!
(案情摘要和推荐理由部分选自报告内容:https://mp.weixin.qq.com/s/PBm_QvLr72JwEzFwzR2D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