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天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5-09-19 13:46
“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系列培训第一期

       2025年9月19日,隆诺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隆诺讲堂——“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系列培训,为所内年轻律师、律师助理搭建专属的共同学习与锻炼平台。

       首期课程聚焦“专利无效典型案例—新颖性专题”,由王珏磷律师主讲,穆丽娟主任担任指导老师。王珏磷律师以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中涉及新颖性的案例为核心,系统分享实务要点,旨在帮助参会人员精准理解、熟练掌握专利复审无效中的新颖性审查规则。​

       本次培训参与人员范围广泛,覆盖隆诺律所律师、律师助理,及隆天各部门专利代理师、诉讼代理人等专业群体。形式上采用“线上+线下”双轨模式——既为有深度交流需求的同事提供线下研讨空间,也为工作繁忙的同事创造灵活学习机会,最大化覆盖学习需求。​

 

 

 

       培训中,王珏磷律师围绕证据公开内容的确定、证据公开内容的解释和新颖性相关其他问题三大方面展开。在证据公开内容的确定方面,通过3个案例详细讲解了如何确定未明确记载在证据中的内容,尤其针对三大关键问题深入阐释:

       1.参数特征的隐含公开:明确对证据中公开的产品的特定参数测量的内容属于对已公开的产品有关参数的确认,不违反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

       2.后台技术特征的隐含公开:强调要根据软件交互过程中的输入和输出结果来判断其后台处理方式是否能够直接地、毫无异议地确定;

       3.引证文件公开:强调如果作为专利文件的对比文件在引证了相关文件后,若其引证的文件满足《审查指南》相关规定的要求,则与该专利文件密切相关的内容可以认为是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

 

 

       证据公开内容的解释方面,王珏磷律师从文字、视频两类证据切入,强调在文字解释上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来理解对比文件的有关内容,在视频内容的解释上,应当以能从视频中直接、毫无异议地确定的内容为准。

 

 

       最后王珏磷律师对于新颖性的相关其他问题同样通过案例进行了讲解,主要涉及抵触申请、优先权以及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条件。在抵触申请中,决定认为进入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可以作为抵触申请使用。在涉及优先权的案例中,决定强调在优先权认定中应当考虑引证文件的作用。在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案例中,决定明确了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需要满足的4个条件。

 

 

 

       本次培训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覆盖要点全面、解析详实。互动环节中,线下参会人员积极提问,相互深入交流研讨,现场氛围热烈。通过本次培训,让参会者们对专利无效案件中新颖性相关案例的理解深度与实务把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隆诺讲堂】

      “隆诺讲堂”是隆诺律师事务所重点打造的产学研一体化知识平台,我们定期邀请知识产权实务界、学术界的专业人士以及典型案例参办律师等,以现场会议加线上会议的形式,与参会者共同分析当下热点问题、探讨行业发展趋势、解读司法审判动向,以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助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