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天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5-10-29 18:00
隆诺讲堂——“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系列培训第二期

       2025年9月25日,隆诺讲堂——“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系列培训第二期如期开讲。
       本期培训由王雨欣律师主讲,王军律师担任指导老师,通过结合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针对无效程序中的若干形式条款应用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审查的最新进展,分享实用的实务要点。
      培训参与人员覆盖隆天律师、各部门专利代理师、诉讼代理人等专业群体;沈阳办、西安办等多地隆天分公司同事,也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与了培训。

 

 


       本次培训中,王雨欣律师根据决定要点的内容,从说明书、权利要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三部分展开讲解。针对说明书部分,王雨欣律师结合四个典型案例,总结并深入阐释了四项决定要点:专利背景技术引证外国专利文件的要求、修改过程中对仅记载于说明书背景技术的技术特征的考量要点、“公开充分”判断中对说明书记载详细程度的要求,以及包含参数特征的技术方案是否充分公开的判定方法。

 


      针对权利要求部分,王雨欣律师通过三个案例重点讲解了对权利要求的理解和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必要技术特征两方面内容。其中明确:
       1、对于本领域无通常含义的“自造词”,需立足本领域技术人员视角,依据权利要求本身的限定内容,结合说明书中关于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产生的技术效果的描述,客观理解其含义;
       2、在特定情况下,工艺步骤即便未在权利要求文字中记载,也应纳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3、独立权利要求必须记载必要技术特征。

 

       

       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部分,王雨欣律师结合案例讲解了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的“商业利用”和 “独创性”的理解。对于“商业利用行为”包含“以其他方式提供”布图设计、集成电路或相关物品的行为,通常指进口、销售等实际提供行为,不包括发布产品信息、产品规格书、许诺销售等未实际提供布图设计、集成电路或相关物品的行为。对于“独创性”,独创性部分并非个别分立元件或个别元件的连接关系,而是由多个元件构成的相对独立模块;该模块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相较于其他部分具有相对独立的电子功能,二是在布图设计复制件或图样中,与其他部分的边界相对清晰、可划分。


 

     

       本次培训通过主讲人与参会者的深度探讨,解决了参会者在实际办案中的诸多困惑,为后续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直接参照。其线上线下联动的模式,更是促进了隆诺、隆天总分公司及不同专业岗位间的知识共享,不仅提升了个体的专利复审无效实务能力,也强化了团队整体的专业协作效率,助力团队在专利复审无效及相关业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精准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持。

 

【隆诺讲堂】

“隆诺讲堂”是隆诺律师事务所重点打造的产学研一体化知识平台,我们定期邀请知识产权实务界、学术界的专业人士以及典型案例参办律师等,以现场会议加线上会议的形式,与参会者共同分析当下热点问题、探讨行业发展趋势、解读司法审判动向,以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助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